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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漂亮"交卷”的背后 上海环境监察"铁腕"执法

  东方网1月22日消息:2015年,是上海环境保护和治理承上启下的关键年。这一年,既是新《环境保护法》开始施行的第一年,也是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迎接“期中考试”的一年,更是上海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

  这一年,上海不负众望,克服了较为不利的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等困难,守住了“最后一关”,交出了一份圆满的“十二五”环境质量答卷。这背后,离不开上海多年来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上的不吝投入,更仰仗监管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和“铁腕”。

  刚过去的一年,上海痛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90件,处罚金额1.73亿元,案件数及处罚金额同比2014年分别增长34%和68%。其中,单个案件处罚金额最高达1600万元,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

  与此同时,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五柄“利器”,即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及追究刑责,均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施展,上海环境监察执法的力度和效果显著大于往年。

  建章立制以人为本

  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更多权力和手段,但如果没有完善的体制机制去约束和引导,监管效果甚至可能不增反减。

  2015年,上海环保部门重新梳理环境监察管理制度,更加明确了环境监察的科室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使环境执法人员真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针对频发的重污染天气,以《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为基础,本市环境监察总队适时制定了“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办法”,确保在特殊的时段,执法人员及时出警、按时反馈。

  有了制度,还要有执行的队伍。去年本市环境监察支队的级别由科级升为副处级,非中心城区环境监察人员编制数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到40人。环境监察支队的升级扩编,减缓了监察部门的工作压力,增强了执法队伍内部的活力,提高了执法部门的动力。为加强对化工行业的环境监管,市环境监察总队按照市环保局和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在上海化工区派驻化工支队,对驻区排污企业实施环境监管。化工支队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除了开展日常的排污收费、现场检查、环境应急等工作外,还注重强化环境基础建设,开展了风险源排查、化工区环境保护地图的绘制等一系列工作。

  在完善人力的同时,环境监察队伍还不断强化技术力量,本市正加快全市环境执法移动平台的建设,目前已基本实现了执法信息与全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信息的对接。市环境监察总队还委托专业机构开发了“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软件系统,实现了市、区(县)执法对象信息库的对接,实现了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通过计算机摇号筛选的“双随机”。

  海纳百川勇于创新

  环境监察人员少、任务重,按照现有的环境执法力量,难以对环境污染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的监控。上海环保部门为提高执法实效,积极整合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模式,率先实施了“合纵连横”的策略。

  在“合纵”方面,本市环境监察总队积极激发区(县)环境监察支队的作用,在对金山地区的环境整治中,总队与两个相关区域的执法力量合作,共同开展联合检查、跨区检查和错峰检查。在对国控、市控大型企业实施检查时,市环境监察总队积极吸收区(县)环境监察支队的业务能手,参与总队对化工、钢铁行业的检查,既弥补了专业力量不足、人手不够的问题,又锻炼了队伍。此外,上海化工支队、金山支队、奉贤支队等3支环境监察队伍还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评估执法效果,提出改进措施,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在“连横”方面,市环境监察总队与市检察院、市治安总队研讨了司法提早介入环境案件的可行性,组织了全市17个区县的公安治安支队、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研讨环境保护案件的行刑衔接。本市环境监察部门还加强与水务、城管、住建委等部门的合作,联合处置污水纳管截流、秸秆焚烧、建筑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

  除了“合纵连横”,上海环境监察队伍还广借“外脑”,在对生产环节多、工艺复杂的化工企业实施检查时,专门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化工专家,对企业的环境风险、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进行“会诊”,提升对企业污染物防治检查的深度。为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宝山区环保局还聘请了环境科研机构开展辖区内区管重点污染源的核查工作,借助社会力量摸清了宝山区重点污染源的排污现状,明确了环境监管的重点方向。除此以外,上海环保部门还完善了有奖举报机制,健全了市民热线、环保热线、微信举报等平台,鼓励市民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去年上半年已兑现有奖举报27件。

  忧民所忧精准治污

  环境执法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仅凭目前的环境监察力量,难以在短期内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为此,本市环境监察部门去年通过实践,总结出环境执法的主要矛盾,瞄准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物、重点信访等3个重点,在重点区域、企业和时间段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针对金山石化地区企业排放废气扰民问题,去年8月,市环境监察总队成立了由总队相关科室及金山、奉贤支队业务骨干参加的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执法小组,对重点区域及其周边化工集聚区的产业核心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恶臭、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擅自拆除或闲置等违法行为。截至去年底,共立案查处161件,处罚金额500余万元,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2件,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开始收敛、部分区域环境质量开始改善、信访投诉开始减少。

  秋冬季节是大气污染高发时期,市环境监察总队在去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秋冬季节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对35家大气污染重点管控企业、68家PM2.5潜势贡献率大的企业、278家大气污染防控企业及739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企业等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在此期间,本市一再拉响重污染临时管控的警报,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按照要求,做到了及时出警、认真排查、按时反馈。目前,检查中发现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未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和处理设施停运或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均已被立案查处。

  油烟气污染扰民是环境监管的“顽症”,不仅存在面广量大的问题,许多问题还久拖不决,成为“悬案”。为化解这一社会矛盾,全市环境监察机构对油烟气污染开展了集中整治,在对全市543户次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后发现,有248户存在建设项目违法行为、174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9户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目前,已立案调查42户,162户被提出责令改正。

  拥抱改革换挡提速

  在去年基础上,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本市环境监察系统将通过体制、机制和法制等三方面的“换挡”,打造本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升级版”。

  首先,是适应环境体制的变化。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要求,上海可能率先开展试点。市环境监察总队将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进一步梳理环境监察的职责,处理好与区(县)政府、区(县)环保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环保部门还将加强环保执法与司法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环境行刑衔接机制,着力解决证据对接、污染损害评估和危险物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问题。

  其次,是适应环境机制的变化。按照环保部要求,环境监管对象将由“频查”转为“抽查”。上海将着手构建与该项执法方式相关的企业诚信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违法违规“黑名单”信息,并将其纳入全市企业征信平台,与商业信贷、评奖评优等挂钩,形成联惩联治的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守法自律的意识。此外,对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作,上海将积极探索“第三方”服务,弥补环境监察系统专业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比如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开展探索。

  第三,是适应环境法制的变化。上海将以新“大气法”实施为契机,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加大执法的力度、拓展执法的广度、挖掘执法的深度,使该法设定的新的法律措施在全市执法中能够落地开花。据透露,本市环保部门近期将重点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方面的监管执法。同时,环保部门将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源的排污收费力度,通过经济的杠杆,倒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本市环保部门还将探索与企业经济运行相关的制约措施,通过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方式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约束,努力提升环境执法效力。

    执法链接

    按日计罚

  上海宝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粉尘案

  上海宝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水泥加工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粉尘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粉尘现象严重。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名单,要求2015年7月1日前完成粉磨站、料库、储运除尘综合整治。

  2015年1月28日,宝山区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上海宝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水泥加工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粉尘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粉尘现象严重,随后于2月16日向这家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3月3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3月31日,执法人员在核查中发现其并未改正违法行为,于4月16日再次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于4月24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2万元人民币。5月14日对这家公司复查,其仍未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6月11日,上海市环保局对上海宝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2015年4月17日至5月14日期间的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人民币117.6万元。

  上海欧迪娱乐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案

  上海欧迪娱乐有限公司位于国庠路28号4楼,楼上5层至16层为居民住宅,主要经营卡拉OK包房,自2006年建成投用以来,楼上居民信访投诉不断,环保部门多次执法未果。

  新环保法实施后,杨浦区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这家公司的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于是对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达标,并罚款1.65万元。

  整改期满后,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边界噪声再次监测,结果显示仍然超标,整改未达到要求。

  杨浦区环保局对其再次下达改正通知书,责令噪声限期达标排放,同时依据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对上海欧迪娱乐有限公司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再次立案调处,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次日算起,至再次监测超标共计10天,处罚金额16.5万元。

  查封扣押

  上海巍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私排废水私设排放口规避检查案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在上海巍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青浦区重固镇的生产场所检查,发现这家公司将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 通过墙壁孔洞接入雨水管,最终排至河道,同时使用木板等遮盖雨水管和排放口规避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油墨印刷机实施了查封。

  这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上海市环保局依法于4月8日对这家公司的违法行为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私接软管排放废水案

  2015年1月,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在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污水处理池和事故应急池间的管道上连接有阀门和软管,软管最终接入厂区的雨水井。

  上海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对相关物品实施了扣押。

  该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上海市环保局依法于2015年2月5日对这家公司的违法行为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限产停产

  上海申能星火热电公司超排废气案

  1月6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对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尘烟气进行监督监测,测试报告显示:1号、3号和4号锅炉脱硫出口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均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3月11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这家公司进行监督监测,测试报告显示:2号锅炉脱硫出口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也超过了规定限值。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6月10日,上海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责令这家公司立即停止4号锅炉的生产,对1号、2号、3号锅炉采取限制生产措施,并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气案

  2月4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对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烟尘烟气进行监督监测。监测报告显示:1号炉、2号炉、3号炉、4号炉出口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二氧化硫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均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这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6月23日,上海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责令这家公司对1号炉、2号炉、3号炉、4号炉采取限制生产措施,并处罚款人民币8.5万元。

  行政拘留

  柳吉才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案

  个体经营者柳吉才自2014年7月起,租赁潘泾路2612弄86号场地从事废塑料加工。

  2015年4月27日,宝山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柳吉才加工废塑料产生的废水未经有效处理,通过设置暗管在团结河水面下输送排放,排放口距加工点约800米。

  柳吉才通过暗管排放废塑料加工废水的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5月5日,宝山区环保局做出责令立即拆除暗管并处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新环保法等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对柳吉才处以10日行政拘留。

  追究刑责

  万宝光、万宝华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

  自2014年10月起,万宝光在沥红路189号内开设无证无照电镀厂,并聘用万宝华作为负责人,主要从事印刷滚筒镀铬的生产。万宝光的电镀车间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镀铬槽两个,使用电镀原料为铬酸酐。

  嘉定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上述车间没有任何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定期直接排入雨水道。雨水道内水体进行采样检测后,发现六价铬和总铬浓度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的3倍以上。车间电镀槽、车间废水集水池内均测出高浓度的六价铬和总铬。

   本案发生后,嘉定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嘉定区人民法院认为万宝光、万宝华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 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据此,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万宝光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万宝华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 民币1.5万元。